全国服务热线 13651213966

昌平区劳动纠纷法律咨询:离职时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发布:2023-02-27 17:09,更新:2023-02-27 17:09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近日,一网友咨询因部门架构调整,导致其在去年年底被迫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因未到年终奖发放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年终奖。

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发放规则仍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在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成立的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专注服务于劳动纠纷领域,擅长处理劳动仲裁、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专属定制一对一法律服务,律所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 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0号3层03号
  • 邮编:102200
  • 电话: 010-52498865
  • 主任律师:王海洋
  • 手机:13651213966
  • QQ:1931898308
  • Email:19318983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