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向家暴说“不”,证明家暴需要哪些证据?
近日,有网友称妻子为躲避丈夫家暴外出打工,男子找女儿要妻子地址,女儿不肯透露,男子多次殴打女儿“拷问”妻子下落。家本应是避风的港湾,却成了人身伤害的牢笼,不禁让人唏嘘。
如遇家暴,可收集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未成年人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等等。
在现实生活里,家暴行为不只是拳打脚踢,还包括精神层面的伤害,往往是这些看似没有伤痕的伤害,由于隐蔽性强,其危害性也常常被低估,甚至被忽视。专家强调,对老婆孩子不理不睬,在家做“木头人”,进而给家庭成员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也属于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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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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