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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国内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主营债务债权纠纷法律服务,拥有的、专业的解决债务纠纷的律师队伍,专注债务争议解决、债务追讨、协商调解,决胜诉率高,办事效率快,收费合理,能快速高效的解决您的难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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