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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纠纷律师-遗嘱的效力顺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3-06

在大家的认知中,遗嘱也是分配遗产的重要“凭证”之一。遗嘱形式多样,有录音遗嘱、书面遗嘱等,办理前务必咨询专业人士。许多遗嘱在书写时并不规范,比如受益人不写大名写小名,或是写不清楚地址等,这些行为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和麻烦,建议大家将遗嘱进行公证。

我国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以公证遗嘱效力*高。

一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坚持客户至上,以专业化分工为依托,追求卓越的服务质量。更多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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